政策解读:黑河符合以下条件的老人可享受民政补贴,办理流程↘
黑河市民政服务对象
补贴项目(养老类)政策解读
01 高龄津贴
补贴名称:高龄老人津贴
补助对象:具有黑河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补助标准:2023年,每人每月100元。
政策依据:
1.《黑龙江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黑民规〔2021〕6号);
2.《黑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黑市民联字〔2021〕7号)
领发流程:
1.符合条件的老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主动备案,并填写《黑河市高龄老人津贴备案表》;
2. 居(村)委会按备案表提供的信息,入户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上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3.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备案材料后,进行核实和信息汇总,签署审查意见,将合格的材料及汇总表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4.县(市、区)民政部门在接到备案材料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
5.《黑河市高龄老人津贴备案表》审定后,应在县(市、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员会分别留存备案。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五大连池风景区民政局
政策咨询:爱辉区民政局0456-6775205北安市民政局0456-6646030嫩江市民政局0456-7547235五大连池市民政局18145536376孙吴县民政局0456-8435855逊克县民政局0456-4467076五大连池风景区民政局0456-722522602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补贴名称: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补助对象:黑河市贫困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补助标准:2023年,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低保家庭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低收入家庭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政策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号)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失能等级评定;
2.确认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由本人(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3.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批。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五大连池风景区民政局
政策咨询:
爱辉区民政局0456-6775205北安市民政局0456-6646030嫩江市民政局0456-7547235五大连池市民政局0456-6339627孙吴县民政局0456-8435855逊克县民政局0456-4467005五大连池风景区民政局0456-722522603黑河市区老年人交通补贴
补助对象:具有黑河市爱辉区花园街道、兴安街道、海兰街道、西兴街道和合作区通江路、大黑河岛户籍(不包括新生活村、之路村、长发屯村、小黑河村、河南屯村等村屯)的65周岁以上老人(以身份证和户口登记为准)。补助标准:2023年,每人每年60元政策依据:《黑河市区65岁以上老人交通补贴发放管理办法》(黑市民联字〔2021〕9号)。申请材料:2023年年底前满65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审批机关指定银行开设的银行卡或结算折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的委托证明及受托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办理流程:1.2023年7月30日前,首次申请交通补贴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向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报《黑河市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交通补贴申请表》一份;2.社区委员会审核后,人员名单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0日前,社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和《黑河市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交通补贴汇总表》报街道办事处审核;3.2023年9月30日前,街道办事处将审核合格的材料和《黑河市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交通补贴汇总表》报爱辉区民政局备案。受理机构:爱辉区民政局政策咨询:爱辉区民政局0456-6775205
来源:黑河民政
编辑: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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